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5.8万平方米(约合1136.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6平方米;生师比16;专任教师403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4.8%;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37.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719.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396元;图书36.46万册,生均图书47.1册。
住宿条件:2025级新生宿舍标准(3、4、6、7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5级新生入学采取网上预定形式自主选择。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2.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只开设公共英语课。
3.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与2021年在教育部选考科目要求系统填报内容一致。
5.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
2025年所有专业学费标准:29000元/年/生。
(2)住宿费
根据宿舍不同标准,住宿费按3700-6500元/年/生收取。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执行,即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构建多元资助体系,助力学生成长成才。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一等4800元/年/生、二等3150元/年/生)、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年/生)。学校设有学校奖学金及临时困难补助,孤儿学生可享受学费全额减免。
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规定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服务。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辽宁省投档比例为100%)。
2.体检要求
特别提示:
①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②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中药学、制药工程、药事管理、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等专业;
③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5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员会关于高考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专业级差。
(2)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
①理科(物理学科类)考生参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②文科(历史学科类)考生参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6.联系电话:024—31679902、31679909、31679910
18940289280、18940289299
传 真:024-31679909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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